关于开展2024年度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4: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89/2024-00022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日期
- 2024-03-15
- 文件编号
- 锡科研〔2024〕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项目,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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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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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规范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和产业支撑能力,根据《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对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列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本次列统面向全市2024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包括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由申请列统对象填报《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表》(附件1)和《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附件3),在《信用承诺书》(附件4)上签字盖章后,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统申请。
(二)通过本次列统评审的机构或单位,列入“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序列,可按规定享受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支持。请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遵循“应统尽统”原则,按照程序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或单位参加列统。
(三)申请列统的机构或单位,须将填报的各类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申请书、支撑材料的顺序编印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封面参照附件5)后,报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填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机构或单位的运营状态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和本地区申请列统机构或单位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地址:锡山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广场4楼;邮箱:qianh@wiiri.cn)
二、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杨振铨,0510-81821884
市产研院联系人:余天石,0510-88268685
附件:1.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表
2.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书
3.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支撑材料清单
4.信用承诺书
5.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材料(封面)
6.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