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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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89/2013-00033
- 发文日期
- 2013-05-02
- 公开日期
- 2013-05-03
- 文件编号
- 锡科发〔2013〕7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主题
-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办法, 工作制度, 电子政务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市科技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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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
(2013年5月2日)
锡科发〔2013〕75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管理,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责任,确保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根据《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是运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措施,全局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关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
第二条 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法规处、局机关党委(代行纪检组)、办公室、情报研究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划、指导、协调、网管、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法规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权力库的管理并根据权力变化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我局行政权力库中的行政权力相关内容,负责政府法制监督平台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法制监督工作,会同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情报研究所实施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考核,负责及时向市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四条 办公室、情报研究所按照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具体负责实施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工作。协同做好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 机关党委负责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跟踪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政监察平台对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察情况,并及时处理运行中的异常办件,确保我局行政权力网上正常运行。(每周上网查看不少于2次,对系统发现的预警件或异常办件及时进行督办纠错。系统报警后3个工作内发出督办,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提高及时办结率和监察工作质量)。
第六条 被列入网上公开运行的权力,由各相关处室按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上网运行,并负责在网公开运行权力的管理,实时监控本处室权力运行情况;根据权力的变化及时调整权力内容并报由法规处按照要求在权力库中予以调整。
第七条 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实时运行,又无法与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系统直接对接的权力运行数据,可商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同意后,采用手工导入方式,定期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上传运行数据信息(数据交换时限为每月10日、25日前最后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数据交换时限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另行定)。
第八条 部门专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变更调整,接替人员应迅速掌握管理办法,确保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连续正常有效进行。
第九条 由法规处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情报所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处室以应及时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起执行,之前有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