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工局:

  根据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6﹞45号)通知要求,决定组织推荐一批江苏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2021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超过(含)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6~2020年成立)且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二、工作要求

  1.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网上填报《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网址:https://www.jspc.org.cn/),并上传相关附件。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信息简表(含水印)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按要求完成盖章手续,并简装成册。

  2.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需网上填报信息简表及诚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佐证材料。

  3.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扎口本区域申报工作,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word及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gxc639@163.com。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榜单。

  3.各地区科技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联系人:市科创中心高企部 黄兆丰;市科技局高新处 自勇。

  联系电话:85617313;81821892。

  附件:1.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样表)

  附件:2.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1日

请详见附件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17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