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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科技局、新吴区科工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160号),为切实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面向指南所列重大战略目标产品研制需求,重点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实施。申报单位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生物药” 项目,已获省级各部门计划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申报。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 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主要研发人员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占比不低于40%。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项目。每个项目下设3至5个联合攻关方向,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联合攻关方向,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项目须联合省内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全国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联合攻关单位中省外单位必须不少于1 家。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以及各单位知识产权归属、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技术成果须在省内应用。

  4.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拟立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30%,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对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5.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在线填写并按要求完成所有签章后提交申报。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请各主管部门积极推荐科研能力和条件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运行管理规范的单位,针对指南要求,优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好、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申报。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联系方式

  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 周京利 86861536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孔金平 86869512

  宜兴市科技局 陈  兰 87986287

  宜兴环科园科技局 陆  健 87077937

  梁溪区科技局 葛  波 83151550

  锡山区科技局 吴凯峰 88216070

  惠山区科技局 庄静伟 83597000-87411

  惠山高新区科技局 徐洪强 83330669

  滨湖区科技局 刘丹平 81178535

  新吴区(无锡高新区)科工局 钱庆庆 81890892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9

  无锡市科技局 叶利群 81821889

  附件:《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160号)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8日

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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