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局内公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1: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89/2023-00044
发文日期
2023-07-06
公开日期
2023-07-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科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项目,科学,技术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为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组织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组建高水平的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日下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创新联合体作为新型的创新组织,在建设过程中要遵循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重点把握好遵循市场机制、聚焦战略需求、鼓励先行先试、区域联动实施等原则,鼓励有明确目标任务、资源优势明显、合作基础良好、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的相关创新主体积极参与。

  1.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申请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

  2.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集聚资源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创新平台。

  3.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的,2022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要联合参与单位进一步聚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起提交所在地区科技部门审核。

  2.各地区科技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深入考察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合作基础、研发能力、资源配置和成果分配等机制,就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推荐意见,杜绝“为联而联”“联而不合”,切实推荐一批“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

  三、时间安排

  请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 周京利 86861539

  宜兴市科技局 陈  兰 87986287

  梁溪区科技局 朱智勇 83158925

  锡山区科技局 吴凯峰 88216070

  惠山区科技局 张征宇 83597000-87411

  滨湖区科技局 冯  棐 81178557

  新吴区科技局 钱庆庆 81890892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9

  无锡市科技局 自  勇 81821892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6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科技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科技局主办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17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