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工作的函》(苏科机函〔2022〕57号)文件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无锡市2022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持续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积极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每家择优申报一项。
(二)积极支持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设:鼓励支持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院士工作站。
二、立项标准
(一)企业院士工作站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二)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致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送至相关推荐单位。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健委推荐上报,其他各单位由所在市县区科技行政部门推荐上报。
(二)推荐单位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形成拟推荐的院士工作站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件,加盖公章),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厅。
(三)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科技局成果处(无锡市市民中心5号楼636)
联系人:苏顺开;联系电话:81821911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产学研服务部(无锡市金融一街10号楼607)
联系人:林玉霞;联系电话:85617319
江阴市科技局:周京利,86861553
宜兴市科技局:刘 博,87986293
梁溪区科技局:潘 琳,85023115
锡山区科技局:韦玲萍,88212741
惠山区科技局:庄静伟,83891795
滨湖区科技局:刘苏燕,81178539
新吴区科技局:周玮婷,81890945
经开区经发局:陆佩琳,80580069
附件:1. 2022年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登记汇总表.docx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