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为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部门职责

  1.统筹谋划所属科创中心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科创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3.根据所属科创中心工作需求,提出事业单位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并审核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4.按程序审核科创中心章程。

  5.批准科创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

  6.负责科创中心人事管理工作。

  7.督促指导所属科创中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指导、监督科创中心开展相应工作。

  (二)事业单位职责

  1.落实党对单位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同志。

  3.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单位在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4.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单位职责。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见附件)

  附件: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