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锡科成〔2019〕53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要求及其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要求做好项目提名工作。
一、提名方式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一)专家提名: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的专家可按规定提名我市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具体规定参见附件);
(二)单位提名:我局代行我市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实行限额制,具体分配给各地区的指标参见第六条。
二、提名范围及提名原则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参见附件),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基础类成果按专业所属范围选择填写。
1.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2017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无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
2.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无锡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2017年1月1日)以上,不得超过8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论文论著。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应在我市完成,牵头单位为我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
(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
(5)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10个核心知识产权和8篇代表性论文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提名项目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1.被提名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无锡境内注册的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
3.企业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创新成效明显。
4.企业标志性创新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性产品,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综合实力、经济效益近三年连续增长。
6.未曾获得过2014—2018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三、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提名材料由各奖项的《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
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申报单位或专家应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后期由市科技局统一下发)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做好提名项目(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将拟推荐提名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提名,提名材料报送至各市(县)、区科技局。
(二)各市(县)、区科技局报送给市局的提名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提名项目和企业汇总表。提名函应加盖各市(县)、区科技局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项目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信原件。
2.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均含附件)。
3.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均含附件)。
五、工作进度
各市(县)、区科技局报送推荐提名材料至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市民中心5号楼636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推荐提名项目限额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推荐提名
项目限额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科学技术
项目奖
|
企业技术
创新奖
|
|||
江阴市科技局
|
≤10
|
≤1
|
周京利
|
86861553
|
宜兴市科技局
|
≤10
|
≤1
|
范 旭
|
87986284
|
梁溪区科技局
|
≤10
|
≤1
|
潘 琳
|
85023115
|
锡山区科技局
|
≤10
|
≤1
|
韦玲萍
|
88216680
|
惠山区科技局
|
≤10
|
≤1
|
蔡晓华
|
83597000-7409
|
滨湖区科技局
|
≤10
|
≤1
|
许月芳
|
81178558
|
新吴区科技局
|
≤10
|
≤1
|
钱庆庆
|
81890892
|
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
≤10
|
≤1
|
王 晔
|
80580065
|
无锡市科技局
|
|
|
李 雯
|
81821898
|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