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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17:3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89/2018-00017
发文日期
2018-02-24
公开日期
2018-0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科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经济,科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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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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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锡科计〔2018〕38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市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8〕7号、锡财工贸〔2018〕1号)、《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8〕8号、锡财工贸〔2018〕2号)、《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8〕9号、锡财工贸〔2018〕3号)、《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2018〕10号、锡财工贸〔2018〕4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工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技术研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国际研发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新建和提升、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境外研发机构建立、科技(专利)保险、知识产权战略示范、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资助、科技创业载体建设资助、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运营资助、星创天地、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 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 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4. 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 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三、申报基本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 (http://cyzxzj.wuxi.gov.cn:9090/egrantweb/index)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计划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地区科技、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xkjj.gov.cn下载)至市科技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或实施情况)、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各地区科技局。各地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者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特别提醒: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 为加强政府科技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本年度立项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仍须到本地区的农行无锡分行分支机构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具体参照项目立项后发文说明)。

  4.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5. 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 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计划类别,并正确填写相应的指南代码(指南代码为相关指南中明确或者其所在的段落序号)。

  3. 市科技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4. 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2. 纸质材料送达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加5个工作日。

  六、组织申报要求

  1. 加强项目组织。各地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 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 严禁弄虚作假。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无锡市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它事项

  1. 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侯建伟 林玉霞;联系电话:85617307、85617308、85617309。

  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675-1236、81822426。

  3. 各类计划项目申报联系人电话详见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 2018年度科技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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