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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9 15: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89/2017-00127
发文日期
2017-09-2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科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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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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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拟订科技发展、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科技部门、专利资助及相关专项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4、负责全市的国家和省、市各类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有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5、指导“三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科技基础条件战略布局、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联系驻锡的中央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6、拟订高新技术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等建设;参与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7、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8、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负责科学技术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专利奖励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国外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及其项目产业化;负责发布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重大信息;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10、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技术市场、专利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11、制定科技、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统筹协调涉外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事务;根据市政府授权,承办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

  12、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权行为;调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13、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无锡市科技局共有5个部门预算单位,无锡市科技局机关、无锡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无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无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科技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攻坚克难,奋力争先进位,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全社会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4%、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3.4%;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件;创新工程水平保持全省第二;全市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4项,国家专利奖9项,省科学技术奖励33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位居全省前列;“神威·太湖之光”蝉联世界最快超级计算机并获得超级计算领域的诺贝尔奖——戈登贝尔奖。

  1、科技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入。编制印发了《无锡市“十三五”创新发展规划》,紧扣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科学而系统地谋划了未来五年无锡科技发展和改革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以及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制定实施《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发挥政府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和省各类科技专项和计划,攻克行业关键核心技术。2016年全市企业新承担国家和省各类科技项目382项,到位国家和省专项科技资金5.67亿元,市本级实施科技计划项目320项,这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水平。我市在3D打印、微电子封装、高性能计算机、数字媒体、LED材料、车用柴油机和汽车排放控制、石墨烯材料应用、高温合金材料、DNA检测、单克隆抗体、干细胞、新能源、激光焊接装备等技术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鼓励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建有率达到84.7%,全省第一。威孚力达、吉兴、锡柴、法尔胜、信捷、新宏泰等一批企业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步伐,有力地提升了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抢占行业制高点的利器。兴澄特钢成为全球唯一的ø800mm特殊钢连铸圆坯生产企业;华进半导体建成了国内首条300mm硅通孔转接板技术试验线,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6年,预计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246亿元,同比增长4%,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62%。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38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3119家。全市高新产业实现产值6548.72亿元,列全省第三;高新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4%;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555.6亿元,同比增长10.2%。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6年我市新增省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9项,获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1.46亿元,预期带动社会总投入10.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新增市级成果转化产业化贷款贴息资助项目31项,预期实际贴息总额达3755万元、带动全社会投入4.0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超28亿元,通过这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我市先后涌现出博一光电、先导智能、路通视讯、信捷电气、派克重型、宇寿医疗、华东重机、银邦铝业等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2016年,我市15家企业跻身首批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在第四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上,6家企业和1个团队分获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团队组三等奖,无锡顶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能胰岛素泵”产品获大赛唯一一等奖。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暨2016无锡年度创客大会,吸引了设计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企业以及近百家投资机构、创业团队参会,签约科技项目38个,评出“太湖奖”一等奖12个、二等奖22个。

  3、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规划、一手抓建设,编制了我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送审稿,除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宜兴环科园和江阴滨江科技城等3个核心区之外,还将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园、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园、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等25个特色园区纳入规划,示范区面积有望扩充到113平方公里,并推进实施中关村“6+4”等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工作。加快各类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新增江阴高新区现代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产业基地,全市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增至21个;成立江苏省数字影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前省级联盟共计10个,国家级3个。江苏省锡山高新区经省政府批复启动筹建,宜兴官林、滨湖区山水城申报省高新区的申请已获受理正接受省级部门审核。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以“科技拍摄”和“后期制作”为核心,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入驻各类影视制作企业达400多家,完成产值和税收同比分别增长39.1%和54.5%。无锡软件园孵育科技企业达600多家,完成营业额188亿元和税收8亿元,新增新三板上市企业6家,成功入围省三网融合示范园区,综合排名位列全国软件产业基地前五。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内涵,加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建有院士工作站128家,省级52家;校企联盟852家;产学研合作新型研发机构21家;51名专家教授被认定为科技副总。2016年我市实施的19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中,15项为产学研合作项目,吸引了中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近20家高校院所专家团队。

  4、开放式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2016年,我市新增国家益生菌与肠道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全市累计认定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10个,总数位列全省第一。2个项目列入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专项项目(第二批),占全省50%;6个项目列入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位列全省第二。国际技术转移载体日益发挥作用,转移技术项目14个,落户企业6个,引进项目注册资本16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5351万元,完成技术服务收入1262万元。经由中以无锡技术转移中心推介形成投资总额达2亿美元的以色列特色都市农场项目落户江阴。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步伐加快,2016年全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60.7亿元,同比增长9.2%;缴纳税收15.7亿元,同比增长42.7%;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2家,超千万企业171家。其中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全年完成纳税6.27亿元,列全市纳税十强;药明康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全年完成纳税1.39亿元,列全市纳税百强;卓胜微电子、碧水源、中科融通、爱德旺斯等企业税收增幅突破200%。全市新增“新三板”上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19家,占全市五分之一;总数累计达到26家,占全市12.4%。日联科技、安特源、中感微、艾洛维四家企业入围2016无锡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入100强企业。全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日益增强,2006-2016年,346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累计共获立项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715项。

  5、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围绕孵化高科技企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大力提升科技载体孵化育成能力。全市“三创”载体企业入驻率达到76%以上,在孵企业达到6800多家,累计孵化上市企业60家。清华大学无锡应用技术研究院建立了微纳电子与系统芯片实验室、激光与光子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研发中心,引进中科院院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50多人和40多家科技型企业。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建立了各类研发服务机构18个,引进了美国总统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前助理主任等140多名高端人才,孵化科技型企业13家。全市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6家,其中国家级20家,惠山高创中心、锡山科创园、惠山生命园3家单位入选全国百家优秀孵化器。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建成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4家,其中国家级7家,无锡众创空间联盟成立。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市风险补偿贷款全流程线上运行,截至2016年底,共有11家银行加入苏科贷合作银行,其中2家银行加入锡科贷合作银行;入库企业674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向无锡市区企业发放风险补偿贷款51.87亿元,其中锡科贷38.83亿元,苏科贷16.34亿元;风险补偿贷款在贷余额13.26亿元,惠及企业292家。加强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引导,29个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通过评审立项,获财政支持215.12万元,超过前三年拨款额的总和,我市被列入全国质押融资示范城市;专利保险持续推进,全年办理专利执行险83单,保单保费17.8万元,保障金额356万元。落实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各类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额超过43亿元,惠及企业2662家。全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256项,技术交易金额达14.4亿元,认定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6、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我市连续两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有1名个人和1个单位分获全国专利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完善了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服务体系,编制了“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调整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计划项目,增加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计划项目,出台了知识产权强企实施意见,加大了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和企业核心专利的培育力度,完善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知识产权引领和支撑无锡现代产业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2016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1673件和29865件,位列全省第二;专利质量进一步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2610件,同比增长34.77%;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1.43件,同比增长23.89%;PCT专利申请量371件,同比增长40.53%。评出第九届市专利奖20项,累计新增销售近80亿元;江南大学陈卫获首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占比分别达77.58%和70.27%,分别比去年提高6.66个和6.21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执法扎实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执法检查29次,其中联合执法10次,检查流通领域卖场43家,检查商品6747件。假冒专利立案量578件,结案率达到100%,行政处罚11件。全市专利侵权纠纷案立案31件,同比增长55%,结案29件,结案率93.5%。积极应诉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局领导全程参与案件处理并亲自出庭应诉。全省首家县级市专利巡回审理庭在江阴市建设成立。不断扩大“正版正货”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全市共有31家商贸流通领域单位先后列入无锡市级“正版正货”推进计划培育,11家单位列入省级“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商城),230家企业获批成为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承诺企业数量在全省名列第一。

  7、科技惠民富民进一步深化。深入实施科技惠民行动计划,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年全市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3项,2个项目获省重点支持,形成1个茶叶植物新品种、2个微生物新品种,开发新产品新工艺38项,示范带动农业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560余家,辐射推广2.6万亩,累计新增产值17.36亿元,累计新增利税1.39亿元;积极推进国家农业“星创天地”建设,“滨湖区茶产业星创天地”等6家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入选科技部首批“星创天地”。全市在社会发展领域组织实施市级项目37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12项。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和基层社会管理等民生领域推进了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示范。其中市公安局承担的省级科技示范项目“城市道路交通信息预警及服务应用示范工程”已建成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综合交通信息集成平台,较好地实现了服务城市应急指挥、交通智能管理和市民智慧出行的目的。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市级项目“大气复合污染(灰霾)立体监测技术示范应用”研发的大气复合污染(灰霾)立体监测平台,实现智能化、网络化的大气环境在线监测“物联网”,相关成果已在无锡新吴区的两个大气污染监测示范点获得应用,效果稳定良好。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的省级新型诊疗技术攻关项目“新型标记物micro-RNA系列在急性心机梗死早期诊断及转化应用”初步构建早期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指标体系,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相关成果获得2016年江苏省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

  8、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管理更严格、纪律更严明、干部更清正、政治更清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建党有活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作风建设有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以更优质的科技服务推动作风建设层层深入。深入基层和一线,扎实开展“40条政策”贯彻宣传服务行动,组织295名工作人员担任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专员,发放各类政策辅导资料5190册,培训企事业单位3121家,基本实现了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覆盖。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互联网+科技服务”新平台,充分发挥“无锡科技服务之窗”作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服务进园区”系列科技政策宣讲活动,全年累计为400多家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政策宣讲服务。责任落实有方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自纠,坚持把及时受理和处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等作为加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窗口和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共16次,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从严治党意识,增强党性、规矩和纪律观念。创新形式有突破,开展“5·10”思廉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教育、专题党课、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算编制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编报。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9396.91万元,比上年增加5012.62万元,增长114.33%,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原因提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2、增加超算中心电费4000万元;3、增加院士工作站经费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0.89万元,事业收入366.02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见公开02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本年支出9396.91万元,比上年增加5012.62万元,增长114.33% ,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原因提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2、增加超算中心电费4000万元;3、增加院士工作站经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6.91万元,项目支出59.92万元。(见公开03表)

  (三)、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40.89万元。比上年增加4940.24万元,增长123.43% 。主要原因是:1、政策性原因提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2、增加超算中心电费4000万元;3、增加院士工作站经费500万元。基本支出888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4.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396.1万元。项目支出59.9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9.92万元。无结余。(见公开04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支出894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97万元、项目支出59.92万元。(见公开05表)

  (五)、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4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4.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396.1万元。(见公开06表)

  (六)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97万元、项目支出59.92万元。(见公开07表)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4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4.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396.1万元。(见公开08表)

  (八)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见公开09-1表)。

  1、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全口径本年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33.6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有二个团组任务批件已出但由于签证等原因,到2017年1-2月才成行,费用在2017年列支。

  2、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全口径本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4万元,比上年减少24.32万元,下降74.01%,主要原因是政府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局机关已无公车运行费用。目前本部门共有小汽车5辆。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全口径本年支出公务接待费5.09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各地科技系统学习交流、科研单位交流合作等,今年共进行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568人次。

  4、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全口径本年支出会议费48.11万元,比上年减少74.51万元,下降60.76%,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评审费用也纳入了会议费,未分开列支,2016年进行了调整。

  5、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全口径本年支出培训费84.81万元,比上年增加6.28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内容。

  (九)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见公开09-2表)。

  1、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33.6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有二个团组任务批件已出但由于签证等原因,到2017年1-2月才成行,费用在2017年列支。

  2、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比上年减少28.57万元,下降86.94%,主要原因是政府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局机关已无公车运行费用。目前本系统共有小汽车5辆。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公务接待费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6.12%,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各地科技系统学习交流、科研单位交流合作等,今年共进行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468人次。

  4、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会议费48.11万元,比上年减少74.51万元,下降60.76%,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评审费用也纳入了会议费,未分开列支,2016年进行了调整。

  5、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培训费7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内容。

  (十)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见公开10表)

  (十一)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12万元,其中:办公费25.57万元、印刷费6.45万元、咨询费114.02万元、水费1.33万元、邮电费10.68万元、物业管理费4.02万元、差旅费17.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7.64万元、租赁费1.22万元、会议费28.27万元、培训费73.53万元、公务接待费3.74万元、工会经费9.73万元、福利费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1万元。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30.72万元,下降26.15%。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中包含了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而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只有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见公开11表)

  (十二)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47.41万元。其中:财性性资金13.48万元,其他资金33.93万元。(见公开12表)

  三、其他方面

  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检查中,发现:1、无锡市科技局下属单位-无锡市情报研究所差额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做账时将临时性补贴放入工资福利中,在编制决算报表时调整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列支;2、无锡市科技局下属单位—无锡市市场管理办公室差额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做账时将物业费3.35万元和退休人员福利0.1万元记入错误分录,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做了相应调整。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提供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款)其他教育费附加(项):指政府教育事务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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