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16年度无锡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开展2016年度无锡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锡科事〔2017〕85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01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政发〔2017〕123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市2016年度全市科普资源调查统计,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201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普统计内容

  调查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科普统计调查表》中有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六张表。

  二、科普统计范围

  1、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地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地区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

  2、市级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

  3、市(县)、区级单位: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国资部门、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团委、工会、妇联、科协等。

  4、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统计对象的隶属关系进行统计,避免交叉重复,原则上市级部门只统计市级层面和下属直管单位的数据,其他层面的由所在地的市(县)、区单位统计。

  三、科普统计数据报送安排

  1、附件3为2015年度科普统计联系表,请各单位核对,如需补充或调整请于2017年5月19日(周五)前反馈统计联络员回执(见附件4)电子版至市科技局事业处邮箱813syc@163.com。

  2、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数据需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7版统计软件系统。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日(周五)前,请将本部门科普统计的电子数据(从软件系统中导出)和书面调查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无锡市科技局事业处。

  四、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可在无锡市科技局网站的“通知公告”中相关通知下载相关附件(网址:http://www.wxkjj.gov.cn/)。

  2、统计数据有效期: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3、联系部门:市科技局科技事业与条件处(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638室);联系人:万磊,81821884;邮箱:813syc@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Adobe PDF文档]

    2、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MS Office文档]

    3、2015年度科普统计联系表[MS Office文档]

    4、统计联络员回执[MS Office文档]

    5、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7版安装软件[WinRAR文档]

    6、2016年科普工作统计培训教材[MS Office文档]

    7、2016年度科普统计培训PPT[MS Office文档]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2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17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